办理苏州个体户注销时的清税证明,需按以下步骤和要求操作:
一、清税证明办理流程
税务预检与申报
线上预检:登录「江苏电子税务局」,使用“清税证明预检”功能,确认是否存在欠税或未申报记录。
提交申报表: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《清税申报表》,需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,并上传近三年账簿照片(2025年起支持AI自动识别)。
税控设备处理:将税控盘邮寄至主管税务机关(姑苏区新增24小时自助回收柜),定额征收户需补缴当月税款。
材料审核与补缴
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税务登记证(如未三证合一需提供)
最近一期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)
完税凭证(最近纳税记录)
未验旧发票及发票领购簿
提交材料清单:
欠税处理:若存在未缴税款,需在申报后补缴并取得完税凭证。
清税证明出具
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,出具加盖公章的《清税证明》,确认个体户已结清所有税款及罚款。
二、注意事项
时限要求
停业满1个月:最后一张发票开具日期需超30天。
社保/公积金处理需在每月1-25日办理,公积金余额可直接转入个人账户。
材料真实性
所有提交材料需真实、完整,复印件需加盖公章。
发票存根需保留5年,电子发票需下载UKEY备份。
分支机构与许可证处理
若存在分支机构或连锁店,需先完成其注销。
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需单独注销(观前街商户需特别注意)。
印章与账户处理
印章销毁:2025年起未注销印章将影响征信,需在工商注销后回收公章。
银行账户注销:携带开户许可证(已取消地区带工商注销单)及未使用支票/银行卡,至开户行办理。